第8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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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现场有几滴滴落的血迹,血并不多。”孙伟一边放着对赵辉进行人身、衣着检查的照片,一边说,“地面是水泥地面,不具备检验足迹的条件,但肯定没有血足迹。”
  “这就是你们困惑的原因。”我说,“死者六点半死亡,赵辉七点就报案。半个小时,他可以走回家,可以打电话,但是不一定有时间把身上的血衣,还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干净。我们说了,杀人现场,查不出足迹是因为血足迹被后来流出来的血迹覆盖了。然而,凶手的身上、鞋底一定会有大量的血迹。如果是赵辉干的,他的家里也应该有血足迹。”
  “有道理啊!”大宝恍然大悟,“这个案子有问题。”
  “即便是这样,我们内心还是确认是赵辉所为,因为他的表现太反常了。”王杰局长说,“一进来就哆哆嗦嗦的。会不会是他中途抛弃了鞋子,然后回到家中换掉血衣?”
  “王局长说的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。但是他哆哆嗦嗦,也不排除可能是因为病理性醉酒,所以才让你们觉得反常。”我说,“我倒是觉得还真不一定是赵辉所为。你看啊,一来,这个小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,即便他是激情杀人杀了于萌轩,但也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女儿啊!即便是杀人杀红了眼,要灭口,也不至于捅那么多刀啊!二来,如果是赵辉所为,就是他和妻子在沙发上过性生活的时候发生矛盾而杀人。这个时间点是发生性生活的时间点吗?很显然,死者的女儿也在客厅或者房间,至少他女儿是有可能看到这些的。夫妻过性生活的时候,谁不避着子女?孩子五岁了,也懂一些事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按照赵辉的说法,”林涛显然是支持我的观点,补充道,“如果凶手在强奸杀害完于萌轩、赵于乐以后,直接去了赵辉家,然后对其进行抢劫,过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迹,匕首又被赵辉夺了去,这就符合我们现在的证据支持了,而且也印证了赵辉说的都是真的。”
  “按林科长说的这样,也是可以形成整个现场证据过程的。”陈支队说,“但是案情不合理。赵辉说,搏斗中拉下了凶手的面罩,确认他是不认识这个凶手的。既然是个生人,又是如何能进入于萌轩家里的呢?于萌轩一个人带个孩子,警惕性应该是很强的。这就不符合我们现场勘查的结论。而且,如果是不认识他们两口子的人,又怎么会在杀死两人后,准确定位到另一个人,然后去实施抢劫呢?随机的吗?如果是巧合,这巧合都已经不合情理了。”
  “那倒也是。”我说,“这里面肯定有一个谜团没有被我们解开。在这个时间点作案,又能准确找到受害人所分居的两个家,受害人还声称绝对不认识。最重要的,还不是尾随进入现场,而是和平进入现场的,这些点之间,矛盾太多了,我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明白。”
  “连那么可爱的孩子都杀,太可恶了,必须得破案!”陈诗羽咬牙切齿地说。
  投影幕布上的照片正好停留在赵于乐躺在血泊之中,现场尽是血液,惨不忍睹。这让大家的恻隐之心纷纷高涨了起来。
  我稳定了一下情绪,说:“杀人现场,确实不存在财物丢失对吗?”
  “呃,也不是绝对的。”孙伟说,“现场勘查,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地方被翻动过,而且也没有什么地方沾有血迹,看起来是没有翻找财物的动作。但是赵辉一直声称他们家的床头柜里有一个铁盒子,铁盒子里面长期放着三四万块钱作为平时的机动资金。我们后来又去床头柜看了,铁盒子有,里面一分钱都没有。不过,这个醉鬼到底哪句真话、哪句假话,谁也不知道。就是在审讯室里,他都迷迷糊糊的,老是吹牛说自己的收入有多高多高,年薪几十万什么的。”
  我灵光一闪,微微一笑,顿时觉得好像看见了一丝曙光。我说:“那赵辉不是受伤了吗?”
  孙伟点点头,切换照片,说:“你们看,他就是左侧肩膀上中了一刀。其他地方没伤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是贼喊抓贼的话,自己也可以形成这个位置的伤吧。”王杰局长说。
  大宝点点头,说:“这里自己可以形成。”
  “但别人也可以形成。”我说,“凡是自己可以形成的损伤,别人都可以形成。”
  “谁说的?”大宝和我抬起了杠,“自己咬舌头,形成的是外向圆弧的损伤。别人咬你的舌头,形成的是内向圆弧的损伤。不信你试试,别人怎么咬你的舌头能形成外向圆弧的损伤?所以,自己咬舌头的伤绝对是独一无二的,别人就形成不了。”
  我看大宝说得还真是很有道理,眼看抬杠要抬不过他,果断转移了话题:“这案子疑点诸多,我觉得我们必须复勘现场、复检尸体才能有进展。现在的侦查工作,我觉得还是要以赵辉一家三口平时接触的人为调查的重点。”
  “出发吧!”陈诗羽已经急不可耐。
  3
  小区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建设的,所以比想象中要破旧不少。死者夫妻俩工作单位都不错,收入也不低,所以住在这样的小区里,也算是将就着了。
  现场三楼被警戒带封闭了,门上还贴着封条。负责看护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帮我们打开了房门。
  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。
  好在我们已经习惯在这种气味下工作,所以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不适。
  经过了接近24小时,地面的血迹已经凝结成块,不过依旧可以看出当时的惨烈。
  尸体所在的位置,也被痕检员们用粉笔画了出来。现场搭了一座由勘查踏板组成的小桥。我们穿戴好勘查装备,沿着勘查踏板到中心现场走了一圈。
  确实,在这种大面积血迹覆盖的地面上,是不可能寻找到有利物证的。我们看见中心现场的各个重点部位都已经被痕检员刷黑,说明他们已经注意到每一处犯罪分子可能触碰到的地方。不过,按照他们的说法,要么就是载体不好,要么就是被污染。总之,整个现场并没有提取到任何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证据。
  踏板延伸到主卧室的门口就到了尽头。根据现场勘查,并没有依据证实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案发当时进去过主卧室。但是按照赵辉的说法,他丢了床头柜内的三四万块钱。
  我检查了自己的鞋套没有问题,和林涛一起走进了主卧室。我们边走边拉开柜门、抽屉进行检查。我们检查的重点,是死者的床头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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