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57)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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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一幕像极了初见。
  他在电梯里,而他站在电梯外。只是当初的白衬衫运动鞋如今已经换成了西装皮鞋;那张精致无暇的脸也比记忆中多了几分成熟,唯有那淡漠的眼神与那时如出一辙。
  陶嘉突然鼻头泛酸,他张了张嘴想出声,喉咙却梗地生疼。
  郑钦。
  声音都在颤抖。
  再次见到郑钦无疑是激动的,陶嘉眼角都红了,正要抬脚进去拥抱恋人,却听恋人不带感情的冰冷嗓音慢悠悠响起。
  先生,我们认识吗?
  所有激动戛然而止,眼泪也瞬间收了回去,陶嘉呆呆地看着他,后知后觉,对于这个世界的郑钦而言,自己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。
  郑钦走出了电梯,在他面前停顿了一会儿,见他迟迟没有回答又抬脚往外走。陶嘉收起伤春悲秋的情绪,大步追了上去,有些紧张地解释道:我,我认识你,但你不认识我。
  郑钦重新停下了脚步,转回身,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。
  陶嘉清了清嗓子,手紧张地揪着衣摆,眼珠子咕噜转了一圈:我叫陶嘉,是季栩的发小,我经常听他提起你,听说你来U市了,就拜托我关照一下。
  其实他也不知道季栩知不知道郑钦来U市工作的事,他是在赌。不过幸好,他赌对了。郑钦听说他是季栩的发小之后脸色温和了一些,朝他点了点头,算是打招呼了。
  陶嘉松了口气,脸上也有了些微笑。他道:你刚来U市一定对这里还不熟悉,我请你吃饭吧,怎么说我也是东道主,既然是季栩的朋友也该尽一下地主之谊。
  郑钦拒绝了。
  这也是陶嘉意料之中的,毕竟以郑钦的孤僻性子,让他跟一个陌生人同桌吃饭还不如饿着。可是好不容易才见到他,陶嘉不想就此放弃,于是展开了磨人大法。
  一定要的,季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,这顿饭是一定要请的。而且这也是季栩的意思,你就别拒绝了。
  郑钦依然不为所动。
  就去吧,只是吃一顿饭,不会耽误你太久。陶嘉继续磨。
  郑钦面色开始不郁,有些不耐烦了。
  陶嘉也有些急了,混乱中他慌不择路,习惯性地抱住了郑钦的手臂,讨好地晃了晃,用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道:郑钦,你就去吧,算我求你了。
  不论是这举动还是说话的语气,都是陶嘉的下意识之举。毕竟曾经的他在求饶或者要好处的时候就经常用这招逼郑钦就范。而郑钦永远撑不上两个回合就败下阵来。只是如今的郑钦还不是他的男朋友。
  面对撒娇的陶嘉,郑钦的冰山脸第一次有了明显的崩裂,双眸中透露出的甚至还有惊恐之色。或许是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摇着手臂撒娇,他震惊地忘了在第一时间把人推开。而就是这几秒的愣怔,就足够让陶嘉打蛇随棍上,抓着他的手臂晃得更起劲了。耷拉着眼角瘪着嘴委屈巴巴地看着他,那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。
  这个表情换做其他男人来做郑钦这时候早就一拳把人打飞了,可经由陶嘉做出来却一点都不违和,也不觉得恶心,而且还确实挺让人心疼的。所以,在陶嘉的软磨硬泡下,他最终屈服了。
  陶嘉喜不自胜,生怕他又返回舱,连忙拉着人出了公司大楼。
  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很不错的私家菜馆,口味清淡,你一定会喜欢。而且离公司也不远,走路十分钟就到了。其实陶嘉是开车来的,但是为了能跟郑钦多相处一会儿他决定走着去。
  郑钦一路上没说话。而陶嘉也难得冷场了。换做以前,即便郑钦一言不发,他自己一个人也能嘚嘚不停地说上一段单口相声。可是那时候,他能肆无忌惮是因为他知道郑钦宠着自己,就算不说话可看向自己的目光还是温柔的。只是如今,那双浅色瞳任只剩一片冷然,看向他时除了疏离还是疏离,找不到一丁点的温情。所以他也不敢放肆了。
  气氛沉默,还弥漫着尴尬。
  就在这种尴尬的氛围中,两人到了目的地。陶嘉特地要了个包厢,坐下后对着菜单点了七八样菜。
  点完他又叮嘱了一句:所有菜都不要加辣,调味也不行,我朋友辣椒过敏,闻不了辣味。
  郑钦抬起头看了他一眼,其实从他点菜开始他就有些意外了。因为陶嘉点的这些菜都是他平时比较偏爱吃的。后来更是没想到,他竟然连自己辣椒过敏都知道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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