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抱收紧,像要把她骨肉碾碎。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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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南垣市终年雨季,好像没有晴日。
  积云一团一团挨着,像一床旧棉被,换季时被塞进破旧编织袋里,拥挤得要崩开。
  雨渗进年久失修的水泥地面,聚出一小汪浑浊的泥坑。
  电单车驶过,溅出的蓄水脏了路人半个裤腿。还不等人多骂上两句,放学的走读生们熙熙攘攘涌出校门,叽叽喳喳的对话盖过所有呵斥。学生们迫不及待地离开,不到二十分钟,校门口已清静不少。
  及膝的短裙晃不到两下,余瓷停下脚步,裙摆恢复平整。
  光是看眼前人的派头,她都能猜到对方准备做什么。
  少年低下头,深深地鞠躬,再站起身时,脸颊红成一片,带到脖颈泛出浅浅粉红。
  她认识这人,叫陆斯宇,上一次月考,年级第二。
  已经是第三次跟她表白,依旧声音发抖,好不紧张。
  跟自己从来没有什么交集,余瓷只在排行榜上浅浅看过这人的名字。
  他为什么会给自己表白,余瓷也弄不清楚。
  “上一次……其实……之前……请,请问,可以给我一次机会,跟我交往吗?”
  余瓷走神,半点没听清他前面说了什么。
  第三次了,她视线扫过少年清隽脸庞,在执着什么呢?
  少年在她的注视里,跃动的、期待的目光逐渐淡下去,像一只期待早春的针茅草与嫩枝叶的羚羊。
  说不清是因为可怜,还是那跳动的叛逆之心死灰复燃。
  上一次心脏像这样雀跃时,她做了至今为止最令她后悔的决定。
  ——与她继父的儿子厮混,以此解压。
  “好啊。”她说。
  可能这是第二后悔的事。但管不了那么多。
  只是想试试,余瓷还没有恋爱过。
  纵使答应的那一刻她就已生出莫大的愧疚感,她不爱他。
  但她暗地里笃定,对方也不存在多么伟大的爱意——说到底,他们都不熟悉。
  “你,什,你答应我了?”陆斯宇不可置信,觅食的羚羊如它所想咬住嫩叶,清甜地咀嚼。
  陆斯宇左右踱步,发出一声惊呼,很快强迫自己冷静,露出上下两排牙齿,又收住,显露出强装镇定的讨喜模样。
  “我送你出校门吧?”他问。
  余瓷点点头,与他并行走。
  不知道陆斯宇的欢欣鼓舞里有几分表演的成分,这个年纪的男孩容易夸大他们内心的喜悦。
  她的脑海里突然冒出奇怪的画面:享受嫩芽的羚羊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狮子,那悄悄靠近的肉食动物正张着血盆大口。一击致命,脖子被咬穿。
  “明天见。”陆斯宇挥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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