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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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,他心头一跳,瞧见了——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。尽管只露出一角,但季眠很确定,那就是钱包。
  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,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。
  肉饼的油香、面香和肉香顿时冲着他的鼻腔,香得他脚步都晃了晃。
  前面还有人在排队,红发青年站到队尾,嗓门很大,喊:“老板!要两个香河肉饼!打包带走,分两个袋儿装。”
  里面传来女人爽快的声音:“好嘞。”
  季眠的思绪歪了一下:香河肉饼……听上去应该挺好吃的,也许比关东煮的菠菜鸡蛋糕好吃。
  【愣什么神呢,快干活!】系统催促道。
  季眠应了一声,跟在青年背后排着队,右手悄无声息地摸过去,将他的皮包拉开一条十来公分的缝隙。
  手势转为斜竖着,顺着拉链的缝隙顺利滑进去,没碰到皮包一下。
  这时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夹子了,天衣无缝。
  两根手指一夹,捞到手心里捏住了。
  季眠一顿,动作停住了。
  在右手的手里,厚厚的一沓。这厚度如果是他自己的,季眠会感觉安心,偏偏他不是这钱包的主人,他只感觉惶恐。
  太、太多了!他只想要个打车钱。
  季眠不安极了。能想办法退回去一点不?
  【……退什么退!】系统恨铁不成钢,【扒手哪有嫌钱多的?】
  【那他待会儿没钱付账怎么办?】
  【你管呢!】系统几乎要被气成河豚,【想那么多,怎么不想想,万一这钱是这人给躺在病床上的老母亲治病救命的钱呢?】
  它随口一说,季眠却神情一变,当真了。
  好像……不是没有这种可能。
  季眠的手瞬间抖了一抖。他居然偷了人家的救命钱!
  扒手的手是最要稳的,偷东西的手一个不稳,手里捏着的赃物就可能跟着也颤一颤,叫目标发觉。
  季眠这一抖,不得了了。钱包不小心磕在皮包的内侧,那一点细微的颤动引来了青年的回头。
  “臭小子干什么呢!”红发青年一看到季眠的手,大吼了一声。
  他的大嗓门就在季眠耳边,震得他耳膜一疼。
  【完了完了……】系统直叹气。
  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任务者呢?
  它埋怨季眠的同时,又忍不住埋怨自己:刚才嘴贱多说那么一句做什么呢?
  “偷老子的东西?”红毛的眼睛眯起来。
  “我……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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