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靠军训拯救霍去病 第14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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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这是我初来大汉时所穿的衣物。陛下对于这套衣物,有何看法?”沈乐妮没急着解释,而是反问道。
  刘彻想了想,说道:“从古至今,凡寻常男女,除了特殊原因,穿衣需得体,不可过度露肤,不可显露身形。”
  意思就是沈乐妮这身打扮,从平常来看,从古至今就是不得体。
  沈乐妮微微一笑,解释道:“露肤修身的服饰,是一个时代文明进步的体现之一,它代表的本质是思想上的自由与开明,是男女平等,社会大同。”
  “哦?”刘彻挑高尾音,似乎对此话很感兴趣。
  “陛下不如想想,自古繁荣的朝代,例如春秋时期,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现象。思想足够自由,才能足够容纳万物。”
  她说的话,句句含着哲理,刘彻两人已是听得入了迷。
  仔细想想,好像确是那么回事。
  刘彻神情明显有了愉悦
  之色,沈乐妮见状,心里便是一松。
  “这么说,在两千年后,你的国家很强大富足?”刘彻颇感兴趣地问。
  “是!”说到这个,沈乐妮明显自豪起来,有了底气,连说话的声音都大了两分,“我的国家,兵强马壮,政通人和,繁荣昌盛,国泰民安。”
  刘彻笑了笑,“听上去是非常强大。叫什么名字?”
  呃,沈乐妮面露为难的笑,“抱歉,有些事情,我无法告诉陛下太多太细。”
  “为何?”
  沈乐妮琢磨着道:“若是告诉陛下,或许我就会被送回未来。”
  刘彻挑眉。
  “嗯……就是四个字,天道限制。”
  “也罢。”刘彻靠回椅背,一手搁在案上,语气散漫道:“你既来自未来,那你说说,以后的大汉如何?”
  他能问出这个问题,证明他已经初步相信了她。
  真是不枉费她说了一大堆啊,口水都要说干了。
  系统!给我发工资!我要手机!
  某系统装死。
  沈乐妮抽回思绪,她思索了下,说了一句:“天下之地,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,谁都跳不开此规律。但是大汉,被后人称为强汉。”
  “强汉?强汉……”刘彻反复嚼着这两个字,忽然朗声大笑。
  一边的霍去病也是默默念着这二字,内心突然有一把火烧了起来,热血在血脉里疯狂涌流。
  见刘彻笑,沈乐妮的高兴也是打心底的。
  片刻后,刘彻收起所有情绪,正色道:“你说了这么多,令朕不得不开始相信你。朕也能看出,你学识渊博,见识广大,有气魄胆量,比大汉许多世家子弟都出色。”
  “谢陛下夸赞。”沈乐妮笑着应下。
  霍去病也是松了口气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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