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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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丧钟落地后说:“我算是看明白了,你们不是找我杀人的而是找我做陪练的。为什么你们不直说?”
  顶着红头盔的杰森:“当然是因为这是另外的价钱,比起来还是你把他往死里打更划算。”
  李华如果要学非杀人技,蝙蝠家族的各位完全可以胜任,所以他这里要的是丧钟的杀人技。
  这是李华和几人商量出来的,如果在训练过程中打人的那方留手,[斗]牌能得到的提升也会少,即是说,如果李华要[斗]牌学会怎么把人往死里打,首先顶着[斗]牌的李华先被人往死里打一顿,这种事情蝙蝠家族的人们肯定是干不出来的。
  丧钟当然不买账:“物有所值,小鬼。你不怕我真的把他打死?”
  李华:“风险和收益并存,先生。”
  其实风险没那么多,他出发前专门找666号看过,就算丧钟拥有熊的力量,这身buff下的李华也不会死或残。
  而且经过刚才那下,李华大概心里有了点数,那一下的远没他之前初到哥谭那天晚上,高空自由落体撞到静止状态下的寒冰幽灵身上的那回疼。
  丧钟活动了下手腕:“那你最好能一直这么有骨气,男孩。”
  ……
  这不对。
  第二次被对方以自己用出过的招式击中后,丧钟很快意识到了问题。
  那个穿裙子的小鬼虽然开始看着真的很废柴,但他的学习能力快到超乎常人,只要是自己全力打过他的招式,必然不可能打中第二次,甚至他还会立刻复刻出一样的招式来攻击自己。
  而且那小子真的非常耐打,后面丧钟没了兴趣,用了几次会使人骨折甚至内脏破裂的招数和力道,可那小子疼归疼嚎归嚎,却还是能站起来接着打,身体看不出一丝问题。
  而且这小鬼开始下意识反击后,丧钟才发现这小鬼的力气和速度也该死的离谱,这根本不是普通人类能有的体质。
  这样丧钟要是还看不出情况,他剩下的那只眼睛也可以不用要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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