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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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两个人都姓郑,采访里,郑思思是首富之女,郑朋友是她哥哥。”天一两个手指一边指着一个人,慢慢把手指合到中间,眼睛都跟着斗鸡了。
  “啊?郑朋友是沪市首富啊?!”
  “不是,你是到底怎么会觉得我家很穷的?”这事郑澄到现在都很想笑。
  “你小时候连冰砖加雪碧都没吃过,我想家里条件肯定很差的咯!”天一还是理直气壮,“原来太有钱和没有钱差不多啊?还是我这样好。”
  “别的不说,心态你是王者。”瀚宇递给他一块提拉米苏,“以后店里你自己上点心吧,别等我们下次看见赤字。”
  “喔唷股东,这都不用你操心,安心去美国吧。”天一得意地胸脯一拍,“我爸同意给我钱了,现在天塌了,还有他顶着!”
  从江口老街出来两个人又去了那条河边,这次他们牵着手,加入了散步情侣的一员。
  “这要多久才能换成别的?这个廉价的锆石丑死了。”郑澄抱怨着自己耳朵上的钛合金耳钉,现在头发短了,遮都遮不住。
  “已经想好换什么了?”瀚宇小心地捏着他耳朵看了看,恢复得挺不错的。
  河边吹起凉风,深秋的气温没这么美丽,郑澄不得不缩起脖子:“没有,哪有空挑,我忙着复习呢,学过的都忘了会跟不上。”
  瀚宇拉着他的手停下来,恰好是他们之前停留的位置。
  “有东西送你。”他手伸进口袋里,“陪我爸去挑婚戒的时候看见的。”
  他的身影和那天夜里的轮廓重合,瞬间郑澄的心脏像被揪了一下。
  “你等一下。”郑澄扶住他肩膀,“这地挺脏的,你要跪我们要不去室内。”
  “什……不是,”瀚宇火速把盒子打开了,一对耳钉,“一人一个。”
  这是一对芬达石耳钉,圆润的蛋面包了素金,顶上镶了小小一颗绿宝石。
  “你之前是不是有个戒指,也长这样。”瀚宇对自己的选择不是特别自信,还在解释,“看见这对就想到你应该也会喜欢,挺像橙子的……”
  “我爱你胡瀚宇。”郑澄说。
  深秋阴天的午后没什么阳光,这个天在绿地散步的同学很少,安静地连风吹动落叶的声音都格外明显。
  胡瀚宇僵在原地,看着面前的人,他穿着卫衣套装,身上没了以前的钉珠飘带,眼睛里却迸出比任何珠宝都闪亮的光彩。
  “那天晚上我就想对你说了,可错过了时机,又很难有勇气。”他说,“趁我现在有勇气,要赶紧告诉你。”
  又过了几秒胡瀚宇才回过神,他快速抹了一下眼睛。
  “我现在跪,还来得及吗?”瀚宇问,“管它脏不脏的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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