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2014:我,刑侦之王 第113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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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说句有点狂的话,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。
  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,再次翻阅起来。
  还好,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。
  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。
  2014年4月26日,患者家属报案,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。
  器官被摘走了?
  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。
  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,那太明显了。
  如果被动手脚,肯定是在身体内部。
  不对。
  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,这可是恶性案件,医院早就完蛋了。
  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。
  毫无疑问,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。
  疑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,妥妥的刑案。
  继续往下看去,接下来是刑侦人员的调查报告。
  家属在孩子刚死亡不久发现了异常,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。
  警员赶到后,对孩子尸体进行了表面检查。
  没发现刀口之类的伤痕,更没有其他明显致命的外伤。
  最后在家属的坚持下,将尸体送去了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解剖。
  结果孩子的器官都在,一样没少,视网膜也完好无损。
  因为没有找到证据,这件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,孩子遗体也进行了火化。
  处理这件案子的警员认为是家属悲伤过度,才会误以为孩子被人动了手脚。
  看到最后,于大章有点发懵。
  就算是悲伤过度导致的误判,那也得说明一下为什么觉得孩子有异常吧。
  理由呢?
  缺了一个环节啊!
  就像是一个女人报案说:我觉得有人对我耍流氓。
  你光觉得不行啊,你得说出对方的具体行为才行。
  他是贴你了,还是蹭你了,还是拉你手了。
  总得给出个理由吧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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