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_分卷阅读_1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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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啊。”陆苗抬起头,那是他觉得无聊时的一种习惯性动作。
  “231 321 123 213 是这样吗?”唐修说。
  陆苗有点吃惊,没想到他观察到了如此仔细的地步。他打节拍主要用食指、中指和无名指,分别就是1、2、3,数字就是顺序,这是他从一本小说里学来的。
  他不由得汗颜,放平手:“是呀,只是一个小习惯。”
  “挺不错。手指很好看。”
  陆苗愣了一愣,“哈哈。”
  “是从哪里学来的呢?”
  “一本很早的小说。”
  十五分钟后,采访结束,陆苗起身:“唐先生,非常感谢您今天接受我的采访,我先回去了。报纸出来后我发短信通知您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两个人再次握了握手。
  八月末的尾巴,他穿一件黑领白西装,严严实实,手却是温的,一点汗都没出。
  陆苗是个二十二岁的平头小青年。
  今年中文系本科毕业,前两个月才搬到这里居住加工作。
  原本是临近的C市人,被大学室友兼好友于光鼓动来这工作,然后进了这个小报社。
  报社是个日薄西山的行业,但他还是有着比较天真的新闻理想。
  今天是他第一次外出采访,但感觉并不尽如人意。
  采访出来的东西没什么信息含量,用一句话基本就能概括,“一富二代唐修因无聊向本市平安小学捐款一百万,特此感谢。”
  陆苗走出阁楼时回头望了望这栋陈年建筑,颇有些惆怅。
  他在离报社不到半个小时公交车的地方租了一栋一室两厅,和于光一起住,于光是个销售代表,每天东南西北地跑,一个月只能住一个星期,所以基本上这栋房子归他独享。
  陆苗宅,且自足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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