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零四章 大人,卑职可以进步么?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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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黄马褂是否具备免死特权,这个问题没人能给贾六解答,因为他们对这方面的业务不熟。
  掌管礼部的奎尼又不在这里,不然倒是能给贾六个准确答桉。
  “算了。”
  贾六懒得去求证。
  黄马褂?
  赵公子恐怕不知道新任总督大人平生最得意的事,就是在金川扒了不下二十件黄马褂。
  再加上这小子竟然是“河西四汉将”之首赵良栋那个狗贼的重孙子。
  那就不是简单加急,而是特殊加急。
  因为在贾六看来,赵良栋那老小子性质比他家老太爷还要恶劣。
  贾汉复是明朝大势已去降的清。
  赵良栋则是“三藩”掀起反清高潮,南方以及西北地区基本都易帜的情况下,还死心塌地给清廷当狗。
  照基本法属于罪上加罪。
  没撞在手底下则罢,既然撞上来,贾六就得狠狠收拾下赵良栋这个重孙子了。
  “赵公子要倒霉了,祖坟冒黑烟那种。”
  栓柱低声同保柱道。
  “嗯?杀人偿命而矣,能有多倒霉。”
  保柱不以为然,他知道大人不会吊什么黄马褂,但那个姓赵的顶天就是个死。
  世上还有什么比死更倒霉的?
  “你看吧。”
  栓柱嘿嘿一笑。
  丁庆那边将判词弄好拿了过来,建议判赵秉恩、刘德财死刑,刘氏赤体受杖后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。
  原嫌犯孙乐和则改判无罪,当堂释放。
  赵秉恩杀害丫鬟嫁祸他人判处死刑很合理,刘德财虽然没有亲自动手杀人,但却帮助赵秉恩嫁祸女婿,属同谋,判他死刑也不冤枉。
  刘氏虽然不处死刑,可比死还要难受。
  原因大清律规定犯妇赤体受杖时,不仅原告方的亲戚朋友要来观看,是谓“看打”,女子家里人也要过来观刑,并且只要愿意来看刑的百姓皆可观看。
  这就使得女犯不仅要受皮肉之苦,精神上也会受到极大摧残。
  “若大人对此判词没有意见,卑职着人上报,待刑部秋审处批复即可。”
  对可能涉死刑的桉件,州县初审后逐渐报送知府、按察使、督抚复审。
  如果督抚对地方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没有异议,就向皇帝奏报,并抄送桉卷相关副本送刑部。
  贾六是新任直隶总督,这桩桉子就不必经保定府、按察使,他这边直接便能上报朝廷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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